最新訊息: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考生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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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甄選學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原111
學年度限「一校一系」或「不設限」之規定,自112學年度
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1至6個志願數),請參閱招生簡
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
二、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112學年度
起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組)、學程,在「一般
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
招生。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112年4月13日
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
聯合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
系統」,檢視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
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一)考生若為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第一~四學
期之學習歷程資料;若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登
入後可檢視第一~六學期之學習歷程資料。
(二)如有疑義者,須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
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
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於資格審查期間(112年4月20日10:00起至5月3日17:00止)
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
「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
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為具有學
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須於112年5月3日17:00前向『技專校院招生
委員會聯合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
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
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五、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生,其第一~五
學期「修課紀錄」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第六
學期修課紀錄則由就讀學校上傳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
聯合會』。
(一)高中職學校112年5月11日10:00起至5月17日17:00止,將
參加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
「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上傳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
會聯合會』。
(二)112年5月18日10:00起至5月22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
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已畢業生,其第一~六
學期「修課紀錄」皆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
六、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1年12月8日起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
會聯合會』招生官網
,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
用,紙本招生簡章自111年12月15日公開發售。
註冊組 敬啟